东北网哈尔滨12月25日电今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宋法棠省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
会议认为,《黑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草案)》本着“平战结合”的方针,对黑龙江省国防交通建设规划的制定、保障计划、资源调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一规章的出台不仅会在未来战争时期为黑龙江省作为边境大省的国防交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也会在和平年代为全省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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