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1月3日电婚前财产公证渐入农民心,越来越多的佳木斯市农民走进公证处。
2002年12月12日,23岁的张某与女友走进了桦南县公证处,他们的婚期定在元旦。张某说:“我们不觉得做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丢人的。家长也都支持我们这么做。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为了婚后的生活更幸福,不因财产发生分歧,也为了证明我俩爱情的纯洁,所以我们今天走了进来!”
桦南县两位丧偶的老人有意结为秦晋之好,但双方子女因财产归属问题强烈反对。近日,他们二人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并在公证书上注明:“属于双方的个人财产,百年之后由各自的子女分别继承。”两位老人终于如愿喜结良缘。
2000年至今,佳木斯市共有340多对农村新人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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