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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独吞丈夫遗产 贪心儿媳将活着的公婆公证死亡
2003-06-21 05:36:2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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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大庆6月21日电 为独吞丈夫的遗产,贪心的儿媳竟将活着的公婆公证死亡。黑龙江省首例为夺继承权而“公证活人死亡”案日前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公证“死亡”的年逾七旬的老两口“起死回生”,并依法夺回了属于自己的遗产。

  公证公婆死亡的人叫刘丽。1991年,刘丽和与她同样有过婚姻经历的宋林结为夫妻,二人各自带来婚前所生的一女和一子共同生活。1999年2月,宋林因病不幸去世,死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刘丽和宋林共同生活的8年中,日子过得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两人还是省吃俭用置办家业,攒下了两处房子。丈夫死了,这房产归谁?尽管公公、婆婆没有提出要分房产,但刘丽还是放心不下。通过咨询,刘丽了解到,按《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按“先分割、后继承”的原则分配,即宋林的遗产,应先分割出一半给刘丽,剩下一半再由继承人继承。“这样一分还能给我剩下多少?”刘丽越想越觉得吃亏,于是,她便瞒着公公、婆婆和继子,擅自将其中的一处住房作价14万元抵押给银行,获得了9万元贷款,拿去做生意。随后,她又瞒着活得好好的公公、婆婆,到丈夫宋林的单位,骗出了一张“公公、婆婆都已死亡”的证明,然后,又用欺骗的手段说服继子,与她一同去公证处提供虚假证明。公证处出具了两份公证书,一份是继子放弃对遗产(住房)的继承权,另一份是公公、婆婆已死亡,刘丽是宋林唯一的遗产继承人。接着,刘丽拿着这两份公证书,将两处住房的产权都办到了自己的名下,并取得了产权证。

  这一切做得可谓是机关算尽,然而美梦却没有长久。一日,宋林生前单位的同事在街上偶然遇到了宋林的父母,看到老两口还活得满硬朗的,这人吃惊地说:“你们还活着?怎么办理了死亡证明了呢?”。宋林的父母听后感到此话蹊跷,经过多方了解情况,老两口才知事情的原委。儿媳的做法深深地刺痛了二老的心,他们毅然走上法庭。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丽为夺取遗产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的公证书系无效公证,宋林死后的遗产要依法分割。两位老人及宋林的儿子争回了自己的继承权,并各自享受到了自己应得的份额。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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