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0月22日电(记者闫智凯)今年,黑龙江省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全部实行了“一费制”,小学生每学年170元,初中生每学年300元。
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同江市、桦南县、桦川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甘南县、泰来县、杜蒙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拜泉县、绥滨县。
黑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小组有关人员介绍, “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为农村小学生每学年170元,农村初中生每学年300元。同时,省财政厅每年拿出550万元专款,为“一费制”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这项政策可保证每年解决8万多名贫困学生使用上教科书。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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