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13日电一个78岁的老汉采用诱骗与威胁的手段,多次强奸本村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日前,该老者被宾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宾县农民王某在家看小卖店时,经常看到本村女孩———不满14岁的小丽(化名),便产生了不良想法。2002年5月的某一天,王某看见小丽一个人在家,感到机会来了,便拿出5元钱,对小丽说只要跟他走,就把钱给她。无知的小丽当即答应了。王某便将其骗到本村一破砖窑内对其进行了奸淫。事后,王某还威胁小丽不准报案和对别人讲此事。此后,王某又多次采用哄骗和威胁手段,在小丽的家里和自家小卖店里将其奸淫6次。直至2003年7月,小丽的母亲发现女儿有些异样,在她的逼问下,小丽才吐露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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