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11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春节前我市将有近10万名农村特困群众领到每人每年200元或60元的救助金,并拿到“救助证”。救助对象每年审核一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目前哈尔滨市有农村特困家庭68757户、特困人口182686人,占非农业人口的3.65%。除因灾致贫、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家庭者仍按原有资金渠道实施救助外,还有近10万名农村特困群众需要救助。
对这些救助对象,我市将采取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两种方式。长期救助对象每人每年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临时救助对象每人每年原则上不低于60元。长期救助对象实行定期定量救助,由乡(镇)按季度发放救助款,临时救助对象由乡(镇)半年发放一次救助款。
救助资金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进行。特困户凭户主身份证和《救助证》,按照《救助证》上标注的补助标准到指定地点领取救助款;有条件的地方,救助金将逐步通过当地信用社发放,以确保资金发放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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