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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
2005-03-11 20:12:01 来源:东北网  作者: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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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
郑功成 (邱成/摄影)

  东北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曹曦)   今天下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进行审议,代表们纷纷发言。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功成在发言时说,应当把司法系统的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加以重视,为司法系统切实担起法律赋予的伸张正义、维护公平、创造和谐、确保安定的职责提供有利条件。

  郑功成代表建议:1、重塑司法理念:法律至上和公平正义。法律是法检机关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公平正义是法检职业最根本的道德准则,司法的理念就应当是依法维护公平、伸张正义,进而实现和谐与安定。2、为司法公正创造良好的环境。包括维护法检系统的独立审判、监督权,满足法检系统的人员与经费需要,形成良性的社会与舆论监督机制等。3、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包括管理体制、制约机制等。4、继续强化基层法检机关建设。现在虽初步缓解了基层法检机关的人员、经费紧张状态,但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提高素质、严格法纪、规范执法、加强约束,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