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6月22日电 近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规范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卷宗管理的十条举措,解决了多年来执行卷宗要求不统一、程序不规范问题,为提高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佳木斯市中院执行局通过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办案质量责任制考评,发现一些同志受“重执行、轻归档”思想倾向的影响,存在卷宗装订内容次序混乱,法律文书填写不全,立卷归档拖拉、时间过长,执行卷宗没有正、副卷等问题。为此,该局制定了十条规范性措施,对卷宗文书编号的确定,材料装订的规格和要求,正、副卷内容和排列顺序,立卷归档的时间、程序和责任等等,都有了明确、具体、统一的标准。该局还把执行档案管理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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