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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木东大逮捕”事件
2005-07-26 15:01: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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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电 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希亮介绍,巴木东指今黑龙江省的巴彦、木兰、东兴三县,一直是东北抗日联军活动的重要区域之一,群众斗争和抗日救国会的活动十分活跃。

  从1942年春开始,日伪当局成立了两个特务机构,建成一个有193人的特务网,深入巴、木、东三县,设置秘密据点,进行特务侦查,并利用抗联叛徒搜捕抗联官兵,窃取情报,分化瓦解抗日队伍。1942年8月,抗联第三路军的总参谋长许亨植不幸在一次战斗中牺牲,敌人在他身上搜到了巴彦、木兰、东兴以及哈尔滨地区中共地下党组织名单。

  1943年3月7日,日伪警特对三县同时进行大逮捕。同年5月25日,又进行了第二次大逮捕。两次大逮捕分别在木兰县逮捕250余人,在东兴逮捕160余人,在巴彦逮捕220余人,总计600余人。再加上个别行动,共有1400余名抗日志士和爱国民众被捕,14处抗日救国会、13支青年义勇军和爱国武装遭到破坏。

  日伪警察给逮捕来的爱国民众戴上手铐、脚镣,还扣上一顶黑帽子,分别关押在各地监狱,日夜由军警看守,不准摘下黑帽子,不准睡觉,发现有打瞌睡者就用木棒敲打。吃饭时,只能用嘴在大木槽里拱着吃。提审时更如同过鬼门关,刽子手凶残狠毒,动用了最残酷的刑具加害被捕者。东兴县的毕文祥被多次上大挂、灌辣椒水、坐老虎凳,最后致死。被关进巴彦监狱的李树文多次被上大挂,刽子手还用烟头炙烤其肚皮致死。

  王希亮说,仅据敌伪档案记载,在此次事件中死于重刑之下的爱国人士就达80余人,而实际遇难者必将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另外,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者达数百人,相当于被捕者总数的三分之一,另有250余人被判徒刑。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