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电 打开车门,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一辆本应载人却满载危险品的小客车,9月29日被执行夜查任务的铁锋交警拦下。
9月29日19时10分,在齐齐哈尔市站前岗地,一辆白色车窗上贴满深色防晒膜的黑B48267号松花江微型小客车,被执行例行检查的交警拦下。拉开车门,交警大吃一惊,本应拉人的小客车后面无一个座椅,反而装满了13个液化汽钢瓶。
经查,此车既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又无危险品标志,而且还出示不了任何运输危险品的相关手续。
据费姓驾驶员称,他是第一天开车送货,这批钢瓶是从建华区某液化气站拉出来的,要送往没有安装天然气管道的社区。交警按规对此驾驶员进行了二百元罚款处理,并令其立即整改。
据记者了解,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有关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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