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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造血兴边富民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2005-10-24 09:02: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包玉明 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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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电 乡乡基本通公路,机电井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越来越多的民族工作新成果让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5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兴边富民行动”中,为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等投入资金9亿元,有效改善了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004年,全省69个民族乡(镇)国内生产总值达98.4亿元,比上年增长2.2%,农村人均收入达3099元,高于全省农村人均收入水平。

  我省有53个少数民族,人口约2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26%。其中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为我省10个世居民族。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日程,200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9个地方性民族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关于2001 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等若干政策措施,将民族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结合省政府“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全省有145个(占全省民族村总数的21%)少数民族贫困村列入全省重点扶持贫困村,有力提升了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质量。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使边境地区17个民族乡(镇)以及赫哲、鄂伦春、鄂温克等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据统计,2004年全省民族自治县实现生产总值21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00%。全省69个民族乡镇通县公路总里程2370公里,民族村通乡公路1326.7公里,基本都是等级以上路面,678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中,有543个通公交车,部分边境民族乡镇还通了铁路。全省民族乡(镇)有机电井3.6万眼,灌溉面积占全省民族乡镇总耕地面积的30.3%,有水库4处、有蓄(晒)水池61处,节水喷灌设备4893套。全省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试点乡镇目前饮用水、广播电视入户、卫生院和学校建设等都已达到规划标准。

  记者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了解到,为提高领导民族工作水平,推进我省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日前,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初步研究了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制定扶持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加大民族经济结构调整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制定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民族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是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资源的开发和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政策,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四是制定为居住城市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策,为他们提供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与帮助。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