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9日电 只因分客不均,便遭车主拳脚相加。近日,佳木斯前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毕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毕某以“养”佳木斯至七台河段长途客车为业。王某经常在站前帮助长途客车车主招揽乘客,在拉客过程中,王某与另一佳木斯至七台河段长途客车车主关系密切,因此帮该车主招揽的乘客数量明显多于其他车主。这引起了毕某的不满。
8月11日,毕某压抑在心中的怒火爆发。当晚5时许,毕某分别给刘某、邢某及袁某打去电话。5时30分,刘某等人在毕某的指使下,用木棒将王某打伤。
9月23日,刘某被抓捕归案。10月19日,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