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9日电(记者 雷蕾) 近日,以刘军为首、有101人网上登记注册,通过网上联络实施违法犯罪的“终极社团”恶势力案件一审宣判。刘军等5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社团”成员或被劳动教养,或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免予处罚。
2005年7月,社会闲散人员刘军在网上发起成立了“终极社团”,截止到案发,共发展成员101人。他们以在网络上建立QQ群为手段,组织、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及不良青少年加入。通过向成员收取会费、办事费形式筹集活动经费。
为了实施违法犯罪,他们购置了砍刀、铁棒等作案工具,并安排专人保管。“社团”成员被他人“欺负”或者遇到“困难”时,通过网络向“社团”求助或者直接向刘军求助,“社团”在收取一定的“办事费”之后,立即派出骨干成员手持砍刀、铁棒,以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形式为成员“出气”、“平事”,每次“行动”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
2005年9月6日,“社团”在网上接到成员“求助”,刘军等6人手持砍刀、铁棒,赶到牡丹江市北方美发学校,将在校学生李某打伤。
牡丹江市爱民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打掉了该团伙,并由此破获了一系列伤害、抢劫案件。至2006年1月该团伙被打掉前,该恶势力作案6起,其中涉嫌犯罪案件3起,违反治安管理案件3起,致轻伤2人,轻微伤1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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