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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围绕新农村建设 建农村治安防控长效机制
2006-05-10 11:27: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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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0日电(记者 高长利) 绥化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两年多来,积极构建农村治安防控长效机制,探索出“四引进”工作模式,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农民安居乐业的创安目标。

  把保险引入治安防范体系。创安工作开展以来,绥化市各级综治部门积极与财产保险公司协调,在农村开办治安财产保险业务,使保险进入治安领域,为农民财产“上了一把保护锁”。2005年下半年,绥化市下发了《农村实行治安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率先在庆安县农村进行试点,开启了房屋、机动车、农机具、家用电器等16个险种。为了让农户踊跃投保,保险公司把保险额降到了最低限度,大大调动了村民投保的积极性。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有3.2万户农民参加治安保险,占农村总户数的30%以上。其中,因家中被盗、被烧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有1896户,全部得到了治安保险理赔,理赔金额达380万元,有效的避免了农民的经济损失。

  把承包引进农村治安。绥化市采取村民议事会审议、村委会批准的办法,确定村治保主任为全村治安的第一承包人,负责全村的治安工作。再由治保主任提名,每屯配备一名专职治安员,负责全屯的治安工作,承包人承担治安风险。治安承包人之间、承包人与村委会、派出所之间层层签订承包合同。同时,借助于治安保险体系,专职治安员的承包费在治安保险代办费中解决,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同时,合理解决了承包人的工资报酬问题。治安承包责任制明确了治安承包责任人的职责任务,由乡镇派出所负责对承包人的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检查制、奖惩制和理赔制。一旦发生火灾或者盗抢案件,根据经济损失多少和承包人责任的大小,对当事人给予适量的赔偿。同时,公安机关根据治安承包人提供线索的情况进行奖励。目前,全市已经在1013个村实行了治安承包,占全部行政村的75.8%。

  把保安引进劳务市场。绥化市各县市区和各乡镇分别成立了治安服务公司,在城乡全方位开展了治安有偿服务活动。乡镇治安服务分公司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工作,自负盈亏、有偿服务,承担理赔。保安员在农村企业和村屯中招聘,一般由10——15人组成。主要为乡村民营企业、产粮大户、养殖大户担当保安员,提供有偿服务。去年,农村保安人员共承办各类治安服务项目3356项。同时,绥化市在各市县区成立了治安联防总队,160个乡镇成立了联防中队,每个村屯成立治安联防小队,形成自上至下的治安联防格局。此举实现了农村治安“乡镇有人抓、村里有人管、屯里有人看”。

  把科技引进创安活动。绥化市在出租车抢劫案件多发区推广和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和CAS防盗防劫系统,对出租车施行24小时监控。在边远地区安装了无线报警电动显示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防止盗割电缆事件的发生,绥化市在输电线路上安装了6420个断线报警器。此外,绥化市还在一家一户全部落实治安联防小电话的基础上,为养殖大户、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有效防范了盗窃案件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