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1日电 佳木斯市第十一小学猛抓思想品德教育的同时,首先强化法制建设,收到良好效果。据悉,它已被有关部门评为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佳木斯市第十一小学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工作重点,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依法治校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与此同时,健全了原有的依法治校制度,先后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制度条例》等130多项规章制度。
为使“依法治校”理念深入人心,第十一小学各级负责人,自觉树立“接受监督”和“实施监督”不仅是义务与权利也是现代化管理重要内容的理念;树立乐于“接受监督”的自律形象,善于“实施监督”的尽职者形象,长于“发挥监督”作用的管理者形象。“监督”文化氛围的形成,为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精神环境。
第十一小学本着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教师人手一册《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平时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测试,真正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笔记、有反馈、有总结。同时,该校把依法执教纳入教师工作的考评,明确“竞争意识与合作意识”的关系,“自我赏识与关注他人”的关系,“争先创优与脚踏实地”的关系,“家庭美德与学校师德”的关系。突出强化教师的法规意识,增强教师依法从教的自觉性,使教师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承诺”自警、“评估”自律、“典型”激励、“自评”反思、“例案”研讨的工作态度,提高了教师的自身素质。
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第十一小学在法制教育实践中,融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于一体,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之中,做到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结合;学习与考评结合,宣传与落实结合;知法与守法结合,提高了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们的德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