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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玄机"多 业内人士:交易时注意六细节
2006-08-28 11:22: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金镒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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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二手车交易十分红火,但很少有人能看懂其中玄机。

  东北网8月28日电 案件一:新买的二手车使用年限“缩水”

  去年夏天,王先生从亲属那里得知一家公司准备出卖一辆二手车,价格比较便宜。王先生刚刚学会开车,早就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了。可他又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有些担心,在朋友的建议下打算先买一辆二手车“练手”。这次经过亲属的介绍,这辆二手车的状况非常符合王先生的要求。在看到车以后,王先生就更加满意了:一辆尼桑的“公爵王”,车况良好。从行车执照上看初始登记是1996年,也就是说按15年的报废年限至少还可以开上五六年,而且以后还可以打延期。更让王先生满意的是价格也比较公道,4万元。他马上就与这家公司签订了车辆购销合同,支付车款并把车开回了家。

  王先生买的这辆车是这家公司在大连办事处的车,落户手续都是在大连办的。通过委托手续,王先生可以在哈尔滨的某检测站检车而不必每次检车都要去大连。但今年8月又到检车时,王先生被告知行车执照上已经盖满了检车印,需要去大连办理一本新的行车执照副本。于是王先生特地到大连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的行车执照副本。大连的交警部门在审查了他的车辆档案后,告诉王先生,他这辆车的初始登记年是1992年,并非行车执照上标明的1996年。而且该车不允许打延期,到了今年9月就必须报废。王先生非常吃惊,明明是1996年登记的行车执照怎么变成了1992年呢。可大连的交警部门没给他任何解释,在行车执照上标明了9月报废。本打算开几年的车只能再开一个月了!王先生沮丧地回到了哈尔滨,他找到这家卖车的公司,希望他们给个说法。可那个公司领导总是以不知情为由搪塞他。现在,觉得上当受骗的王先生正在准备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案件二:车到手没等开就被扣了

  李某刚买的二手奥迪车还没等用就被交警部门扣留了,原因是该车涉嫌盗抢车辆。摊上了这么一件事让李某很郁闷,他找到原车主张某想要回买车的钱,可张某说什么也不同意。无奈李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2005年3月,李某从张某处买了一辆黑色的奥迪车,双方经协商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约定了车辆的价格和转籍手续如何办理等相关事项。协议签订时,双方均认同奥迪轿车的手续是真实的。之后,张某交付了车辆,李某给付了钱款。

  一个月后,李某为该车办理转籍手续时,不但手续没有办妥,车还被公安部门扣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李某一时间蒙了。公安机关告诉他,从这辆车的情况看,购车合格证是伪造的,发动机号、车架号涂改与原初次登记不一致,他们认定该车涉嫌盗抢车辆,公安机关依法将车辆扣留。

  李某一怒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车辆买卖协议,返还购车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出让人应保证标的物汽车不存在权利瑕疵,即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李某主张权利的义务。公安机关扣留该车,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是对汽车主张权利的一种形式,李某对此并无过错。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均认为该车手续是真实的,现该车手续与汽车实际情况不符,张某又没有欺诈行为,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对标的物存有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未超过行使撤销权期限,他的要求应该得到支持。合同被撤销后,张某应返还李某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所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张某返还李某9万余元。

  合同违约就得撤销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我国《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规定就是指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有担保责任,即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在上述两个案件中,无论是那家卖给王先生车的公司,还是卖给李某车的张某,都存在着违约行为。在王先生的购车合同中,双方共同认可的条件除了车的价款以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1996年的初始登记时间。这一点能够保证王先生5年的使用利益,可从公安部门的原始档案看该车只能使用到今年9月。所以该公司严重侵犯了王先生的利益,无论是否存在故意(如果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涉嫌合同欺诈),事实上已经侵犯了王先生的权益,所以他们的合同应该撤销,该公司应该返还王先生的购车款。

  李某的案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按照他和张某签订的车辆购销合同,张某应该向李某提供一台没有问题的车,李某向张某支付9万元。李某按照合同支付了9万元,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可是张某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因车辆本身的问题李某没有得到他应该得到的合法车辆,所以张某存在违约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利益。张某应该向李某返还购车款。

  谨防二手车交易陷阱

  一位二手车交易界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着很多陷阱,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这也是二手车交易纠纷案件攀升的主要原因。他提醒要购买二手车的人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证照不全的旧车所谓证照,是指车主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证照不全,买进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非常麻烦。

  ·经过改装的旧车车主未经车辆管理部门许可,随意更换发动机、底盘,更改外形尺寸、车身形状颜色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走私、免税或赠与的车免税和赠与的车辆是国家扶持某种事业采取的优惠政策,特别批准免除一定海关的关税,它们的使用,必须受海关监督。未经完税,不能销售和转让。

  ·分期付款的车在车款没有完全付清之前,该车在法律上并不归车主所有,买这样的车后患无穷。

  ·异地交易的旧车异地交易往往会受到当地政策法规的限制,日后的行驶过程中很不方便。

  ·车主有问题的车车主有问题是指代替别人买卖车辆的人、严重违章的车主和有诉讼在身的车主,这类旧车往往价格便宜,但万一不小心沾上官司,得不偿失。

  其实要想根本杜绝上当受骗的最好方法就是在交易之前到车辆管理部门去查询,弄清车辆真实情况再作决定。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