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1日电 冒着丢“饭碗”的风险,也要用法律找回属于自己的权利———不久前,一起发生在哈市的毕业生投诉用人单位的维权案例,让许多业内人士拍案叫好。
小徐是05届毕业生,毕业后与哈市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对他做出了延长试用期半年的决定,理由是小徐需经过一段时间锻炼才能胜任工作。在延长的试用期里,小徐将不按原劳动合同享受有关工资待遇。这个决定让小徐无法接受:自己在公司付出了工作和努力,按照合同,试用期结束后不该再延长,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尽管很担心失去这份工作,小徐仍勇敢地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经调解,该公司同意取消对小徐延长试用期的决定,并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在“饭碗”和“维权”之间,小徐选择了“维权”,由此让自己成功地获得了一份心仪的工作,也让一直以来人才市场上用人单位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开始打破。在用人单位不断地对毕业生的“就业忠诚度”提出质疑时,毕业生们也在用理性、合法的手段考验着用人单位的诚信。
记者从市人才市场了解到,在求职高峰期,几乎每天都会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因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理、试用期时间的长短以及试用期过后不给加薪等原因发生纠纷。随着毕业生就业心理的日趋成熟,此类问题已呈下降趋势。在黑大、哈工大和哈工程等高校,毕业生们和用人单位签约之前,如遇到不清楚的问题或发现不平等约定时,大都能想到向老师、律师及相关劳动部门咨询、求助。
目前,在人才市场上曾经被大家习以为常的一些“不平等”,已经开始被年轻人的大胆创新一一破除———从沉默到主动出击,再到敢于说“NO”。哈师大教育技术系毕业生高宇说出了所有毕业生的心里话:“虽然现在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挺难,但在求职过程中我们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我们也同样要看他们的‘用人忠诚度’。”
哈师大学生处副处长张艳君认为,这种在步入社会之初就具有的强烈维权意识,体现出毕业生就业理念正在向理性、成熟的方向发展。毕业生们敢于用法律维权,审视用人单位的“忠诚度”,和用人单位寻求地位上的平等,将使就业市场更加规范。以毕业生为本的就业市场体系将给毕业生提供一个更公平的就业平台,人才流动也将遵循良性发展的轨道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