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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生、家长考评教师有“特权”
2006-12-28 13:46:47 来源:天讯在线  作者: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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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8日电 日前,哈尔滨出台《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给10万中小学教师建立“教师师德考评档案”,由学校、学生及家长联合打分,对教师在职务评聘、晋升职称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不称职者将被调整工作或解聘。

  据悉,哈尔滨市教育局将2007年定为“师生关系和谐年”。倡导教师诚信公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坚决反对讥讽、歧视、侮辱学生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并查处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行为。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中规定,教师师德建设考核以学校为单位,每学年度进行一次。教师在评优选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提薪提职、培训学习时,都要以师德档案的记载为重要依据。对师德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层次,不得评为先进,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