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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取消“强制”行为 房贷险仍有存在必要
2007-01-10 10:36:3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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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电 去年7月,哈尔滨市交通银行率先改变房贷险购买方式,由“买房贷款必须购买房贷险”变为“客户可自由选择”。随后,哈尔滨市多家银行也纷纷取消“强制”行为,导致去年该险业务量骤减四成。既然如此,房贷险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业内人士分析,对于购房市民来说,房贷险仍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如果不做调整,该险种将面临“死亡”。

  据介绍,“房贷险”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是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2001年在哈尔滨市出现,各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房屋贷款时必须购买该保险。房贷险的责任范围是:抵押期间房屋因遭受火灾、暴风、暴雨等灾害而损毁,或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款能力,保险公司将代为清偿贷款。但因其具有“强制性”,遭到消费者的反感。专业人士介绍,房贷险其实是一种保障贷款人“利益”的保险,但由于它可以帮助银行规避债务风险,因此银行将其“强制”销售。但是从去年起,哈尔滨市各银行相继变“强”为“选”,加之客户提前还贷退保率增加,全年房贷险收入骤减三四成。专业人士称,2004年以后,哈尔滨市房贷险一直在赔钱卖,如果不调整相关政策或优化条款,该险种的历史使命不久就要结束。

  据了解,房贷险在哈尔滨市上市后,出险率比较低,但是近年来却有上升的趋势。原因是购房者和购房数量均在增加,还贷时间也有所延长。保险人士介绍,房贷险的存在,有它的必要性。它能保证房屋或还贷人在发生意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无力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代偿债务,这基本就弥补了买房贷款的所有风险。如果房贷险有一天退出了历史舞台,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大额人身意外险来代替。但是,房贷险对于“抵押期间,房屋因遭受火灾、暴风、暴雨等灾害而损毁”,也可获赔的“功能”,目前市场上并没有产品可以替代。市民在选择保险时,要尽量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