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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自行修车超时多交120元
2007-01-10 11:24:3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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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电 因在哈同高速公路上修车延误了时间,结果在宾州出口处被认定为超时,路桥车辆通行费比正常收费标准多了123元,市民臧国军对此表示难以理解。

  臧国军反映说,7日6时10分,他驾驶自己的福田小货车从哈市上了哈同高速公路。在宾西出口处,他的车发生了故障,经过检查发现是输油管有点漏油,他便自己进行了修理。等他到了宾州的公路出口已是8时10分,收费员告诉他已超时1个多小时,要交148元的路桥车辆通行费,而正常费用应当是25元。臧国军告诉收费员,自己的车在半路坏了,并让收费员看他沾满油迹的双手和衣服。收费员提供给他一个管理部门的电话。接电话的人告诉他,应该在车辆发生故障的时候拨打救援电话,没有请求救援,只能按超时算。臧国军称,车辆发生的故障他完全可以自己修,没有必要打救援电话。对方表示规定就是这样,没有办法。臧国军只好交了148元,从出口离开。收费员给他的票据上显示收费距离是从双鸭山集贤县到宾州。

  对此,哈同公路管理处稽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在哈同公路上出现了一些车辆“买短跑长”的逃费现象,即通过公路上的互通区,绕回到最近的收费站交费下高速。为了防止逃费现象发生,在去年11月,哈同公路上限速最低为40公里,按照这个标准计算,超过时限就要按超时处理,费用按最远端到出口的里程数收取,此事随后还进行了宣传。臧先生的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拨打救援电话,以便收费人员能对此进行确认。而臧先生没有拨打电话,刷卡后微机自动按超时处理显示该收取148元,同时这个收费额也已上传不能更改。该负责人说这种现象是极少见的,如果臧先生能提供其修车的证据,管理处可以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