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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八成农民
2007-01-10 15:16:5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加勇 陈丹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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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0日电 继林口、海林、宁安之后,绥芬河、穆棱、东宁也将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样,牡丹江市除4城区管辖的郊区农村外,在6县(市)全都实行“新农合”,预计参合农民可占农民总数的80%以上。

  从牡丹江市卫生局了解到,农民每年只需交纳10元合作医疗费,加上国家投入,总计每人每年45元的“新农合”基金,就可以让患病农民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大病最高报销额还可达5000元—10000元。该市自2004年林口县、2006年海林市和宁安市相继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已有近52万农民受益,3个参合县(市)已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1742万元。

  根据林口县先行实行“新农合”中,大病统筹的方针只缓解了“看病贵”却难解“看病难”问题的反映,去年该市“新农合”制度进行了“变脸”: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小病补偿为辅的方针,采用不同方式吸收农民参合,即参合农民不是仅住院才能报销,还可以在门诊看病。3个县(市)都建立了家庭门诊账户,林口县、海林市和宁安市分别为8元、8元和10元的标准设立了个人账户,每个参合农民按标准以户为单位计入家庭门诊账户,家庭成员之间的门诊个人账户可“捆绑”使用,这样农民可以自行在门诊看病买药,其余资金全部纳入大病统筹,按规定比例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

  去年“新农合”的“变脸”受到了农民的欢迎,林口县参合农民当年就增加了二成以上,达到了76%;去年,宁安、海林此项工作一起步,参合农民就达到了88.21%和90.04%。据了解,仅去年,3个县(市)就为参合农民实报销医药费1084万元,其中新增加的门诊已达24.5万人次,门诊参合农民报销223.3万元,为16790名住院的参合农民报销也达860万元,参合农民占到了实有农民的83.77%。

  今年,随着绥芬河、穆棱、东宁3个县(市)也加入到实行“新农合”的行列,6县(市)将有更多的农民受益于“新农合”。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