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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男子3天抢17名学生
2007-02-05 06:44:2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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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5日电 3年前,17岁的吴某伙同刘某和姜某,3天内抢劫了哈尔滨市第三十七中学的17名学生。案发后,刘某和姜某相继归案,近日,潜逃了3年之久的吴某被警方抓获。

  2004年3月19日早晨,哈市第三十七中学的学生张某、李某、黄某结伴去上学,在校门口附近,吴某、刘某和姜某叫住了他们。吴某对张某等人说:“兜里有没有钱?有就赶紧拿出来,不然有你们苦头吃。”李某说没有,但张某非常害怕,就拿出了兜里仅有的2元钱,黄某也跟着掏出了3元钱,李某见两名同学都拿了钱,只好不情愿地掏出了10元钱。吴某嫌李某磨蹭,打了李某两个耳光。在张某和同学离开前,吴某告诉他们,不准对老师和家长说。

  3月26日,第三十七中学的初三学生赵某在上学的途中,也被吴某3人抢去10元钱。赵某将此事告诉了家人,他的父母立即到南岗公安分局王岗镇派出所报警。警方调查后确认,这两起案件均是吴某、刘某和姜某所为。不久,刘某和姜某被警方抓获,但为首的吴某逃离哈市。据刘某和姜某交代,他们在3月19日、3月25日、3月26日的3天时间里,共在第三十七中学附近抢劫了17名该校学生,抢得现金百余元。同年,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姜某因不满14岁未获刑。

  今年1月下旬,警方获得线索,吴某将于1月末返回家过年。1月30日,刚刚回到家的吴某被王岗镇派出所民警抓获。目前,吴某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