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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2007-02-12 16:59: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金维克 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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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电 题: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学习《江泽民文选》的一点体会

  《江泽民文选》科学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宝贵经验,深刻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孕育、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和重大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实践和升华。“以人民群众为本”的观点,是贯通《江泽民文选》的一条红线,既同毛泽东、邓小平同志关于全心全意代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一贯立场相承接,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联接,是我们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必须着重把握好的一个根本观点。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泽民同志强调,80年来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都是为了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此,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把大多数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大多数人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衡量标准,始终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是为了广大群众能够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发展各种公益性文化事业,最终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坚持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核心,也是历史发展的逻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体现的关于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的观点;关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的观点;关于只有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无往而不胜的观点等,使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更富有时代气息,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基本原理的阐发、运用和升华。

  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和整个过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各个方面。学习《江泽民文选》,应当深刻认识和理解科学发展观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一致性,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为了人、发展也依靠人,把人作为发展的主体,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这不仅说明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说明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人”在科学发展观中居于最核心位置。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从我省情况看,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三、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建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效工作机制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近些年来,我们积极探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就业、助学、帮困、助残等十项利民行动,解决了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现实问题。不断提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能力。在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群众的现实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渠道畅通、完善措施,切实把为民服务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群团组织,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出发,把解决人民生产生活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他们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努力使他们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亲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加快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效工作机制。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繁荣,也带来了各种社会矛盾,如果处理失当,就会伤害群众感情。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目前,我国公众利益诉求的方式在合法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一些强势利益群体运用各种方式对地方政府施加影响,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弱势利益群体则由于资源有限,合法渠道不畅,而采用过激的施压性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应当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利益表达的制度性平台,建构起反应灵敏、沟通快捷、运转高效的利益表达机制。

  二是建立解决群众问题的合力机制。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都成因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建立社会矛盾的合力化解机制。一旦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属地领导机关、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同时,要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

  三是完善群众工作的检验机制。过去,我们一直把GDP作为衡量各项工作重要指标,这在改革开放的前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当我国改革进入矛盾凸现期和攻坚阶段,必须实现工作检验机制的转换,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重要标准,并建立一整套以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体系。只要我们把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需求,把群众的认同作为第一标准,我们党就一定能够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就一定能够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