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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加大力度改善老人和孤残儿童救助环境
2007-02-12 22:50: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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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电 (记者 孙晓锐) 12日,记者在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为了改善老人和儿童的救助环境,我省在对老人、儿童实施分类救助的同时,计划在三年内让90%以上的街头建立起可容纳3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托老机构,将新建1.5万平方米、可容纳300人的孤残儿童文化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学校,让这些老人和儿童不但能够接受救助,而且要在这里充分享受生活。

  据悉,目前我省计划各类福利机构的床位数实现每年10%的递增速度,力争到2010年达到3.9万张。并要求三年内,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要建有一所200张床位、以入住为主的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大中城市的各城区要建立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福利服务中心。县城镇至少要建有一所可同时容纳100人的老年公寓。此外,90%以上的街头建立起可容纳3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托老机构,新建社区福利服务设施200个。针对困难老人,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三年内使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每个县(市、区)新建一批服务水平较高的床位不少于200张的中心敬老院。新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省级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管理中心。

  另据了解,我省将新建总计1.5万平方米、可容纳300人的孤残儿童文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改扩建全省13所国有社会福利院和6所儿童福利院,新建可容纳500人的地市儿童福利机构10处。同时,在省内各大中城市新建设10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含农垦、森工),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床位500张。所辖区增设救助分站30所,改建、扩建现有救助管理占40所,并购置救助专用车100辆,保证流浪儿童得到有效的救助。

责任编辑:张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