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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家属毁约角膜库存为零 我省3万患者望“眼”欲穿
2007-03-02 14:04:4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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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日电 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眼库,此后的几年里,相继有五千名志愿者签订了捐献眼角膜协议书。可是至今,由于捐献者寥寥无几,我省眼库的库存率始终为零。苦于没有角膜供体,我省约有3万名眼疾患者无法实施手术。由于受到家属毁约、缺乏立法等相关问题的影响,目前,我省角膜捐献工作举步为艰。

  眼库创建至今零库存

  刘平,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眼科医院院长,黑龙江省白内障疾病质量控制中心主任,黑龙江省眼库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3月1日这天,记者采访刘平教授时,他表示,目前黑龙江省眼库其实名不副实,因为一直为零的库存让全省大约3万名眼疾患者在一次次的等待中变得失望。

  “眼库,既然是库,顾名思义它要有保存、采集、转运等多项功能。可是由于目前捐献角膜者寥寥,而需要者却有成百上千,有的甚至已经等了多少年,因此一旦遇到捐献者,我们都在第一时间为患者进行角膜移植手术。因此这个眼库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库存。”谈起目前我省眼库的状况,刘平教授十分无奈。

  刘平教授就任黑龙江省眼库主任以来,一直奔走呼吁人们在自己死后捐出眼角膜,给那些因角膜病致盲的患者带来光明。

  1日,记者在哈医大一院附属眼科医院二楼门诊看到,刘平教授正在为患者看病,而门外等候看病的人早已经排成了长队,“一上午,就至少有两名患者的病情需要进行角膜移植手术才能治愈,可是现在没有角膜,因此患者只能等,等到什么时候还不知道。”

  角膜捐献障碍重重

  据刘平教授介绍,1999年,为了配合国务院、卫生部开展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经黑龙江省卫生厅批准,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眼库,号召全社会,发扬奉献精神,在死后捐出自己的眼角膜,以挽救那些因角膜病致盲的患者。

  “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宣传,包括走进高校和社区,为居民讲解捐献眼角膜的意义。从成立至今,签订了捐献眼角膜志愿书的志愿者已经有5000多人。可是这5000多名志愿者中多数都是年轻人,只有极少数是老年人以及病危人群。可是这些病危者或者老年人能履行协议的人也很少。”刘平教授告诉记者,他们曾接到大庆市一位志愿者家属打来的电话,说这位志愿者刚刚去世,而生前签了捐献角膜的协议。就在刘平等人赶赴大庆途中,突然接到志愿者家属的电话,他们已经决定不让死者捐献眼角膜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已经不止一次两次。

  2007年元旦前夕,在哈医大二院就医的一位患者去世,家人打来电话表示死者生前签署了捐献眼角膜的协议。听到这个消息,刘平立即派人前往医院取角膜。可是当医护人员走在半路上时,家属又“改变了主意”。刘平教授表示,许多家属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人死了之后应该保持“完尸”,否则不吉利。这种传统思想也使捐献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人死了之后,如果家属不通知我们,我们就没有任何办法。因此,这种捐献除了要得到志愿者本人的同意,很大程度上实际取决于家人的态度。否则,其捐献愿望无法实现,捐献协议成为一页废纸。”

  除此之外,刘平教授表示,目前眼库没有专门的人员和经费,医生都是兼职,而且眼库是一项非赢利性的事业,缺少国家和政府的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眼库的发展。

  3万患者苦盼角膜

  角膜病是所有眼病中致盲率最高的一种眼病。刘平教授根据多年来的调查发现,我省目前至少有角膜病患者3万人左右,其中,青壮年为多发群体,占70%%左右,儿童约占15%%。按照“失明一个人,拖累一家人,失明一群人,就会大大增加社会负担”的理论,这个群体是我们急需关注的弱势群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6年,我省有幸得到角膜供体而实施角膜移植手术的只有十余人,而从1999年眼库成立至今接受手术的不足500人,这与3万名需要角膜患者的数字相差甚远。有的患者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这些人也许将一辈子活在黑暗中。

  如何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刘平教授告诉记者,一方面寄希望于立法。希望尽快出台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捐献办法”,以此保障捐献行为,保证捐献器官合理使用,制止非法交易。

  另一方面只能寄希望于生物工程的进步,有朝一日能制造出转基因的角膜或人工合成角膜,但这一方面预计还要等上许多年。

  建议参照国外做法

  “以我们现有的医疗水平和技术条件,对眼角膜做短期、中期、长期的保存都是完全可以的,现在影响捐献工作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缺少供体的问题。”作为省政协委员的刘平教授,从2004年开始就提出了关于出台捐献法规的提案。而在前不久刚刚召开的省政协会议上,刘平教授再次提出了相关提案。

  “遗体和角膜等人体器官捐献的立法已迫在眉睫。我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相关专家,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对高危人群(如司机,是否可以比照国外的做法,领取驾驶证照时必须与有关部门签署一份捐献协议等)、可利用人群(无主尸体等)实行强制捐献。同时,借鉴国内已经立法的城市的做法,尽快解决这一问题,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早日重见光明。”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