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5日电 常言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世上没人愿留下骂名,可双城市农丰镇新跃村党支部书记王文成,去世快两年,也被村民骂了两年。3月1日,新跃村村民黄喜廷找到记者,说起一桩让村民们骂声不断的耕地纠纷。
黄喜廷说,1998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他因在外地打工没能分到承包田。1999年4月,黄与当时的村支书刘德君达成协议,待村里机动地承包期结束,从机动地中划出28亩作为他的承包田。2002年村支书易人,黄喜廷与新任支书王文成再签合同,重申了“1999年协议”的条款。2005年3月,机动地承包合同到期,黄喜廷找到新任村支书徐丽梅,要求村委会履行合同,却被告知,机动地已发包给了本村村民聂国志。
黄喜廷经过一番调查,终于弄清了事实。2005年1月25日,原任村支书王文成代表村委会,将村里的60亩机动地承包给了聂国志,合同规定:每亩地每年承包费25元,期限为17年。同年3月14日,王文成因患癌症去世。平时挺好的王支书,人虽死了却留下了“骂名”。
第一是黄喜廷骂王文成。他说,王文成不应自食其言,不首先履行他们的合同,却另签新合同,让他这辈子没地可种。用老黄自己的话说,他已经快60了,恐怕不可能再活17年。
第二是全体村民骂王文成。2005年机动地发包时,每亩地最低价格是100元,当时国家还每亩地各项补贴16元多钱。村民们都说,王文成绝对不是胡涂人,要不是得了好处,怎么会以每亩25元的低价发包呢?这样的价格和白种地还差啥了?
黄喜廷说,村里大多数人都骂王文成,但也有“明白人”说:“人死无对证,王文成是替人背了黑锅。”“明白人”的根据是王文成分别与黄、聂签了合同,但前后两次签名一真一假,前者一笔一画,后者则是连笔;前者为“成”字后者为“城”字。黄喜廷说,还有知情者告诉他,村里的公章在镇里保管,一般的情况下此类事情应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直接办理,或者是先盖上支书名章签上字,再到镇里盖上村公章。而当时的王文成与聂国志签的合同是先盖的公章后盖的名章及后补的签字。种种迹象表明,这份奇怪的合同是镇里有人在暗中“帮忙”。
听完黄喜廷的陈述,记者向农丰镇政府求证。一位负责人证实,王文成在重病期间没能坚持原则,将机动地不合理地发包出去。不过,镇村两级领导正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看来,黄喜廷等村民两年多的奔波很快就会有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