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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坏人避免直接冲突 新“日常行为规范”勾勒好孩子新标准
2007-03-06 10:02: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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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6日电 与人约会要守时,迟到要道歉并说明理由;遇到坏人、坏事不能盲目与之发生直接冲突,要主动报告、及时报警……昨天,南岗区教育局和市少年宫共同启动了“弘扬雷锋精神,做品行高尚的阳光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指导意见》同时下发。新规范勾勒出新时代不同年龄段“好孩子”的新标准。

  据悉,新行为规范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和成长需要,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细节入手,通过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成为人格健全、心理健康、品德高尚、行为举止规范、富有理想和创造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合格公民。

  新规范在小学阶段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文明习惯,如“上学出门前和放学回家后要跟家人打招呼”、“对父母的教育要认真听取,不得顶撞,如有不同意见要心平气和地沟通”;在初中高中阶段侧重培养法律和纪律观念、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如“对商场等消费场所的服务人员要尊重、有礼貌”、“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事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据悉,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将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体系中,由教师、学生、家长定期对学生道德习惯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填写到《学生评价报告单》中,及时表彰与矫正,增强养成教育的实效性。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