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电 讲述人:张强(化名),男,1987年出生,哈尔滨市某职业高中的学生,现住平房区建安街,因打仗致他人轻伤,于2006年11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我曾经是某职业高中的学生,现已被学校开除,荒废了学业。上学期间,我在校外与市第24中学的学生王伟(化名)结识,并在网吧玩游戏时因为一个座位发生了小摩擦,当时双方言语上互不相让,并很快都离开了现场。事后,我对此事一直怀恨在心,因我在学校一直是“小霸王”,没有同学敢用语言顶撞我。于是,在2005年11月16日18时30分左右,我伙同几个哥儿们在第24中学校外堵住王伟,对他进行了拳脚上的教训。
后来,王伟的舅舅李斌(化名)找到我来平息此事,但我们双方言语不和,再次发生撕打,我用拳头将李斌的鼻骨打伤,之后夺路而逃。后来听说伤者做了法医鉴定,为轻伤害。民警每天都在抓我,我白天不敢上学,晚上夜不能寐,只好躲起来。2005年12月5日,我终于鼓足勇气,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被刑拘,我的父母还对被害人进行了一万元的经济赔偿。
现在回想此事,真是后悔莫及,本来当时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完全可以继续学业,但现在被学校开除了,都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毁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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