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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运代表:贯彻实施监督法 人大监督工作应有“五大突破”
2007-03-13 20:22:3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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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运代表

  东北网3月13日电(记者印蕾 曹曦)今年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监督工作能否名符其实真正见到实效,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张进运代表认为,基层人大监督工作不能停留于习惯上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上,应抓住时机,开拓创新,使人大监督工作在五方面有较大突破。

  张进运代表认为,监督工作首先是要以领导干部、执法部门为重点,全社会对人大依法监督的认识及观念上的转变上有新突破。通过广泛学习宣传监督法,增强人们的监督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

  其次要在监督的实效性上有新突破。多年来,有些基层人大监督工作习惯于走形式、走程序,比如执法检查重程序、重汇报、重接待,不注重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在评议干部上往往说好话,使评议走过场,应尽快由程序性监督转为实质性监督。

  第三,要在运用监督的硬性措施上有新突破,启动咨询、询问、罢免或成立专门问题调查委员会等一些硬性监督措施。

  第四,在创建人大依法监督的优良环境上还要有所突破,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人大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关系。

  最后,在解决乡镇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形式上有所突破。监督法只规定了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事项,建议省级人大在制定贯彻实施监督法意见和办法时,应对乡镇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有所规范和明确。上级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工作的指导。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