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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 零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判7年
2007-03-23 09:47:0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宇婷 张育新
东北网3月23日电 日前,一醉酒失忆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尽管无法交代任何犯罪过程,依然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介绍,去年初的一天,在平房区谷丰西街发生了一起伤害致死案。据报案人郭某介绍,当时他与被害人李胜明等4人,酒后路过谷丰西街,与一醉汉发生口角,李胜明被捅了一刀,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由于当时天色非常黑暗,与李同行的3人没有看见李被捅的过程,在李喊了一声“我被捅了”之后,只看见一个女人把发生口角的男子拽进附近的民房。接到报案后,平房刑侦大队大队长温宏声立即带领侦查员赶到现场。据民房内女主人林某讲,杜某藏在朋友家中。侦查员在林某的指点下,迅速将杜某带回警队审讯。因为案发时杜某严重醉酒,他只反复交代一句话:我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
据调查发现,案发时杜某喝了1斤白酒。因为拿匕首吓唬附近居住的3个小孩,被林某劝回家中。二人回家后,突然家中窗户被3个小孩打砸,杜某怒不可遏,拿着刀走到门口,正好碰上李胜明等人,双方发生了打斗。
据林某证实,杜某喝酒后一定要拿着刀子乱捅,她家的门框、窗帘上都有刀捅的痕迹。警方在现场还提取了杜某遗失的一件外衣。经警方调查与林某指认,案发现场与杜某发生打斗的现场吻合,林某扶杜某走进的民房与郭某指认的地点吻合,形成了杜某在亢奋失忆状态下失手伤人的逻辑证据链条。日前,法院根据警方的证据链条,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7年。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