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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警夜查 4名醉酒者被行政拘留
2007-03-27 17:04:18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进胜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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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接受交警的处罚

 

酒后驾车者接受酒精含量测试

  东北网3月26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 3月2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动力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两个小时的夜查行动,4人因醉酒驾驶被警方行政拘留。

  当日19时30分至21时30分,动力大队在辖区省政府岗、和平路与文府街交叉口、和平广场三处地点设立了执勤的勤务点,对过往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取缔。

  19时46分,驾驶黑R00868号别克牌轿车的驾驶人常法胜在接受交警的检查时承认自己喝酒了,他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他解释说在吃饭时开始也不想喝酒,但在朋友的劝说下也就喝了起来。经过公安医院医务人员现场抽取的血样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后,该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7毫克/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张强驾驶黑AX8085号轿车在接受检查时也被发现醉酒驾车,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1毫克/毫升,被交警依法取缔。在和平路与文府街和和平广场,康某和付某因为醉酒驾驶被交警依法上限处罚。交警依法扣留其车辆,并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1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12分的行政处罚。交警在检查一辆黑A08132号标志505型轿车时,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该车车辆检测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4月,前风挡玻璃上没有任何检测、保险合格标志。据同车的一为女士讲,该车是从某单位以5000元的价钱刚刚买来的,就是为了练练手。该车被交警依法扣留。

  据统计,在当晚的夜查中,动力大队2个小时检查中,共扣留9台车辆,罚款10200元。据动力大队大队长王士奇介绍,动力大队辖区内发生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有一定的比例。在今后的路检执勤中,交警将重点加大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责任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