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8日电 26日,电话骚扰前妻近4个月的同江市市民李某被派出所依法处罚300元。
2006年11月李某与逄某因双方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后李某一直感觉自己在财产分割中吃了亏,怀疑逄某在其中做了手脚,遂对逄某怀恨在心。离婚后,李某多次在深夜12时和凌晨4时拨打逄某的住宅电话和逄某的手机并在电话中辱骂逄某,最多一天李某曾向逄某的手机拨打了12次电话,严重影响逄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繁荣边防派出所在接到逄某的报案后及时到通信公司提取了李某与逄某的通话记录,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李某,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李某对电话骚扰前妻的事情供认不讳,并表示从此不再骚扰前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二款第五项之规定,李某被行政处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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