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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展农贷业务为农村经济输血
2007-04-02 06:11:5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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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日电 2006年春天,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始大规模向农户发放贷款,农户间只要“五户联保”,不用抵押,一个农户就可以获得最多3万元的农贷资金。城市商业银行下乡以来,让饱受资金困扰的农民兴奋不已。

  从96.1万元到14亿多元,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成农贷新主力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哈尔滨市城市信用联社,是地地道道的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哈市商业银行尝试向农民发放贷款,由阿城市支行向60个农民发放贷款96.1万元,当年连本带利全部收回。

  这一年的尝试,让哈市商业银行坚定了自信——

  第一,农村生产资金需求大,是一个待开拓的大市场;第二,农民讲信誉,是一群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第三,农贷可以给农民带来巨大效益;第四,城市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大有前途。

  2006年春,哈市商业银行正式推出农贷业务,开始大量向农户发放贷款,成为哈尔滨市首家发放农贷的城市商业银行。贷款项目为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具购置及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小商业。贷款手续为“五户联保”,不需要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为3万元,完全可以满足农户农业生产的基本需要。而且贷款利息普遍比信用社低一厘左右。与以往的农贷相比,商业银行的贷款显得“特别随意”,农民就称之为“随便贷”。

  2006年,开展农贷业务的哈市商业银行阿城、利民两家支行,共发放农贷14亿多元,约占哈市备耕生产所需资金的1/3。到今年3月底,哈市商业银行已发放农贷资金近20亿元,惠及农户10万户,覆盖哈市50%以上的村屯,成为农贷新主力。

  有专家评论,作为全市第一家开展农贷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既为城市资本找到新出路,又创造性地履行了“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使命。

  据测算,2006年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阿城区支行全年农贷实收利息1057万元,占全部利息收入的64%。

  从0.37元到0.51元,信贷周期一转换农户大幅增收

  “市里的银行能给农民贷款?”2006年春天,当哈市商业银行的信贷员走村串户时,不少农民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他们。

  自1996年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分立后,农民解决资金问题莫过两条道儿,或是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或是向有钱人抬款。由于信用社资金规模有限,抬款成为农村的普遍现象。有专家甚至断言,不解决农村经济贫血问题,其他农村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

  年前还贷款,曾是农贷的惯例,正是这一惯例将“支农”变成了“坑农”。许多农民反映,信用社要求农户要在12月20日前偿还贷款,而这时大多是粮食刚上场、粮食价格还没有涨起来,农民被迫低价卖粮还贷,经济损失很大。

  哈市商业银行农贷一出手,就转换了信贷周期,即一般种植业贷款春放春还(年顶年),其他农贷适时结算。阿城区新华镇新华村农民赵福全说,去年3月他从商业银行贷款1万元,于今年3月“年顶年”还贷,因此他家的玉米在春节后卖上了每市斤5角1分钱的好价格。如果在12月还款,当时的玉米价格仅为每市斤3角7分钱,他家的两万多斤玉米至少要损失2000多元钱。在许多县(市),类似赵福全这样的贷款户,都不下万余户。如果把类似的损失加起来,大概是个天文数字。

  五常市营城子乡靠河村村民郭景学说,去年他们村从商业银行贷款200多万元,今年已贷款600多万元,村民再也不用抬钱了。乡村干部反映,商业银行下乡来,已在局部地区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有关人士则认为,商业银行开展农贷业务,必然形成涉农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催生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结果是农民受益。事实上也是这样,凡是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同时放贷的地方,信贷周期基本都是跨年度的,而且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也在开始降低。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