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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欠费通知单引争执 七年的包烧费究竟弄到哪里了
2007-04-02 13:53:0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悦 彭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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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日电 近日,哈尔滨锅炉供暖经营有限公司安宁供暖分公司在清欠工作中,给家住道里区安宁街的于先生下了一张欠费通知单,上面的内容显示:从1986年至1992年共计欠包烧费3813元,滞纳金8905元。对此,于先生感到无法接受,因为他家的包烧费从来都是单位报销的,不可能出现欠费。

  采访中,于先生对记者说:“我是市电子仪表总公司的退休职工,退休前是单位的财务科长,公务员编制。以前的包烧费,从来不用我与供暖部门交涉,都是供暖部门到单位去收钱,由单位给拨款,不可能把我一个人给落下,就算是把我落下了,也不能20年之后才通知我。在2000年的时候,我将该公房进行了买断,按要求,房主必须得将拖欠的房费、包烧费和物业费等补齐后才可办理产权手续,可是当时并没有任何人通知我欠包烧费的事。”

  安宁供暖分公司的张部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于先生家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单位当初没给他交包烧费,或是房主认为供暖质量不理想,主动要求单位不要给自己交包烧费。2000年的时候,政府鼓励居民买断房屋,因此有些欠费的居民只需要补交一两年的欠费就可以先买断,其他续欠的费用可以等有钱再还。当记者提及于先生到底欠不欠这7年的包烧费时,张部长表示,钱肯定是没交,不信的话,他本人可以到单位去查账。至于滞纳金问题,公司可以研究一下,看是否适当给予减免。

  3月30日,记者又来到了市电子仪表总公司了解情况。据工作人员解释,于先生确实是本公司的退休干部,国家公务员。原来包括于先生在内的14户老职工,都居住在安宁街161号院内,每年单位都是用一张支票给这14户职工统一交包烧费,不可能出现漏交的情况。公司方面可以帮助查账,但需要一段时间,因为时间隔得太久了。随后,记者又来到于师傅的居住地,经走访得知,原来的14户职工现在只剩下3户在此居住,除于先生外,别人家都不欠包烧费。于先生7年的包烧费究竟交否,记者将进行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