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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引向新阶段
2007-04-02 16:53: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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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日电 题: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引向新阶段

  孙家岩

  人口流动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发达地区制造业的崛起,农村劳动力转移迅速在全国形成不可阻挡的大潮。无论从内部条件还是外部环境看,我省的劳动力转移应该适应新形势,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进一步谋划和推进。

  一是在转移目标上,应更加注重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劳动力转移工作纳入政府行为推动以来,全省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劳转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劳动力转移日益深入人心,走出土地,跨出农门,到城里打工就业,已经成为一些青年农民的自觉追求和梦想。近年来,全省有近一半的农村劳动力被转移出来。深入分析可以看出,现在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数只能进入城市务工的低端市场,靠出苦力维持生计。由于低端市场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这部分农民工就业很不稳定。长此下去,就会带来诸如治安、交通压力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不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劳动力转移的最终目的是让一部分农民在城里实现稳定就业,成为新一代的产业工人和新市民,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因此,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一定的发展阶段以后,工作重心就要从数量扩张逐步转到重视解决农民工的稳定就业上来。在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中,作为劳务输出地就要通过加强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工掌握进入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高端市场的就业素质和技能。农业包括扶贫部门要继续利用好国家和省阳光工程、扶贫开发资金,重点对农民进行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和初级培训,让农民获得城市生活常识、法律观念、维权意识以及保安、餐饮等行业领域的初级职业技能。劳动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理念,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依托各类技工学校,重点用于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工获得进入高端市场稳定就业的能力。对于已经转移出去的农民工,应纳入城镇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统一管理,消除用工歧视,在再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与城镇下岗职工一视同仁。

  二是在转移机制上,应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初期,在思想认识和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行政力量推动,甚至在一些环节上包办代替,是十分必要的。但从长远来讲,如果政府长期错位、越位,也将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在转移输出劳动力过程中,要重视解决政府职能问题,逐步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渡,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力量。考虑到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特殊性和政府的责任,政府部门还不能完全放手不管。工作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要找准位置,应该在宣传、培训、维权、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支持上发挥职能作用。同时要把信息采集、用工单位考察、对接等市场能做的工作交给市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劳务公司和劳务能人的作用,靠市场的力量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目前,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方面的政策措施还不到位。只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随着行业自律机制的不断健全,劳务中介市场会越走越好。

  三是在转移空间上,更加注重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人口众多,劳动力丰富,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由于城市容量和就业空间的限制,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转移到大城市也是不现实的。还有,受农村劳动力年龄和知识结构的制约,多数农村劳动力也不可能都进入大城市就业。到县及县以下转移就业,也符合我国城市化发展方向。因此,应该重视并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这篇大文章。农村劳动力到县城及县以下的中心乡镇务工、从事二三产业经营以及在家门口从事多种经营、兼业经营的,都应视为就地转移。这对发展地方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都有现实意义。对于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我省各级劳转部门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农村“4050”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这些人不出家门就能就业创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某种意义上说,向小城镇转移是水到渠成的市场行为。尽管如此,在工作指导思想上重不重视,采不采取有力政策和措施推进,其结果是大不一样的。下一步,除了加强小城镇建设、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外,应积极走开发式转移的路子,支持和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发展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促进农民开发式转移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可以为自主创业的农民提供信息、培训、小额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四是在工作摆布上,更加注重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人口迁移,一直处于双向流动的趋势。我们在向外转移输出农民工的同时,一部分早年出去闯世界的农民工,在外面开阔了眼界、挣到了钱,也将带着资金、技术回到家乡投资创业。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据报道,一些转移输出起步比较早的人口大省,在中心镇村已经出现了农民回乡创业一条街,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前这种回乡创业的情况在我省一些市县也有出现。不过,这种趋势目前仍然处在一种自发的状态,缺少必要的引导和支持。我们应该顺应这个趋势,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和支持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各级劳转部门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一部分,纳入日程,协调推进。要把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在用地、融资、工商税收等方面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在回乡创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规划,辟建创业一条街或园区,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为省政府研究室农村处处长)

  孙家岩

  人口流动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发达地区制造业的崛起,农村劳动力转移迅速在全国形成不可阻挡的大潮。无论从内部条件还是外部环境看,我省的劳动力转移应该适应新形势,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进一步谋划和推进。

  一是在转移目标上,应更加注重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劳动力转移工作纳入政府行为推动以来,全省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劳转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劳动力转移日益深入人心,走出土地,跨出农门,到城里打工就业,已经成为一些青年农民的自觉追求和梦想。近年来,全省有近一半的农村劳动力被转移出来。深入分析可以看出,现在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数只能进入城市务工的低端市场,靠出苦力维持生计。由于低端市场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这部分农民工就业很不稳定。长此下去,就会带来诸如治安、交通压力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不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劳动力转移的最终目的是让一部分农民在城里实现稳定就业,成为新一代的产业工人和新市民,加快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因此,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一定的发展阶段以后,工作重心就要从数量扩张逐步转到重视解决农民工的稳定就业上来。在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中,作为劳务输出地就要通过加强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工掌握进入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高端市场的就业素质和技能。农业包括扶贫部门要继续利用好国家和省阳光工程、扶贫开发资金,重点对农民进行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和初级培训,让农民获得城市生活常识、法律观念、维权意识以及保安、餐饮等行业领域的初级职业技能。劳动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理念,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依托各类技工学校,重点用于机械加工、电子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工获得进入高端市场稳定就业的能力。对于已经转移出去的农民工,应纳入城镇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统一管理,消除用工歧视,在再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与城镇下岗职工一视同仁。

  二是在转移机制上,应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初期,在思想认识和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行政力量推动,甚至在一些环节上包办代替,是十分必要的。但从长远来讲,如果政府长期错位、越位,也将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在转移输出劳动力过程中,要重视解决政府职能问题,逐步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渡,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力量。考虑到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特殊性和政府的责任,政府部门还不能完全放手不管。工作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要找准位置,应该在宣传、培训、维权、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支持上发挥职能作用。同时要把信息采集、用工单位考察、对接等市场能做的工作交给市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劳务公司和劳务能人的作用,靠市场的力量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目前,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方面的政策措施还不到位。只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随着行业自律机制的不断健全,劳务中介市场会越走越好。

  三是在转移空间上,更加注重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人口众多,劳动力丰富,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由于城市容量和就业空间的限制,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转移到大城市也是不现实的。还有,受农村劳动力年龄和知识结构的制约,多数农村劳动力也不可能都进入大城市就业。到县及县以下转移就业,也符合我国城市化发展方向。因此,应该重视并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这篇大文章。农村劳动力到县城及县以下的中心乡镇务工、从事二三产业经营以及在家门口从事多种经营、兼业经营的,都应视为就地转移。这对发展地方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都有现实意义。对于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我省各级劳转部门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农村“4050”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这些人不出家门就能就业创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某种意义上说,向小城镇转移是水到渠成的市场行为。尽管如此,在工作指导思想上重不重视,采不采取有力政策和措施推进,其结果是大不一样的。下一步,除了加强小城镇建设、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外,应积极走开发式转移的路子,支持和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发展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促进农民开发式转移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可以为自主创业的农民提供信息、培训、小额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四是在工作摆布上,更加注重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人口迁移,一直处于双向流动的趋势。我们在向外转移输出农民工的同时,一部分早年出去闯世界的农民工,在外面开阔了眼界、挣到了钱,也将带着资金、技术回到家乡投资创业。这是新农村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据报道,一些转移输出起步比较早的人口大省,在中心镇村已经出现了农民回乡创业一条街,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前这种回乡创业的情况在我省一些市县也有出现。不过,这种趋势目前仍然处在一种自发的状态,缺少必要的引导和支持。我们应该顺应这个趋势,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和支持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各级劳转部门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一部分,纳入日程,协调推进。要把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在用地、融资、工商税收等方面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在回乡创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规划,辟建创业一条街或园区,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为省政府研究室农村处处长)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