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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破获国内首起网上黑彩案 “缩水”彩票的诱惑
2007-04-05 09:46:5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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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5日电 日前,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破获了国内首起利用互联网以彩票“优化”选号中奖为名向彩民收取服务费的网上地下黑彩案件。4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宋某涉嫌非法经营、赌博、诈骗被检察机关批捕。

  群众举报黑彩网站浮出水面

  2006年9月,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家科技公司建立“优化”服务网站和交易平台,用国家合法彩票的开奖号码开展所谓的“缩水服务”,私下设立中奖规则,进行兑奖和结算,收取服务费。

  侦查员经过调查得知,2006年3月24日,二人在牡丹江市注册成立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刘某占公司股份的66.7%,宋某占公司股份的33.3%。两人随后在互联网上建立公司网站,利用该公司的名义非法经营彩票业务。

  费尽心机“缩水”彩票“发财有道”

  针对国家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各种玩法,这家科技公司做出了相应的各种“缩水”方案。

  以体育彩票的排列3玩法为例。这种玩法之中有一种叫做定位包*的销售方式,即开奖号码一共是三位数字,假设彩民把第一位号码定位为1,则后两位号码全部包号(即1**),这种购买方式就是把第一位是1,后两位所有的排列方式都包含进去了,一共是100个彩票号码。只要当天开出的中奖号码第一位号码出的是1,奖金是1000元。这种玩法在体彩机器上打出彩票彩民应交付购票款200元。

  而这家公司的“玩法”是:彩民如果要买1**这种彩票,即公司给彩民从100个号码里“缩水”为一个号码,如彩民在投注站买号码为123的彩票一张,需付款2元,公司另收取服务费168元,一共付款170元。同时彩票投注站(即该公司的代理销售商)给彩民出具缩水合同一份。如果当天的体彩排列3的开奖号码是110,而彩民买的其实是123这注号码,该彩民没有中奖,由“缩水公司”进行包赔,金额是1100元(比正常的体彩奖金高出100元)。如果当天的开奖号码第一位不是1,那么彩民也不可能中奖,所以公司也没有退赔的责任,公司赚取彩民168元服务费。

  实际上,这种所谓的“缩水”业务就是变相的网络销售彩票业务,国家卖200元的,公司卖170元,国家兑现的奖金是1000元,“缩水公司”兑现的奖金是1100元。

  组织严密黑网点不断扩散

  办案人员介绍,这家公司的业务员或区域代理主动去各彩票销售站点做业务介绍,公司有自己的网站,公司在互联网做宣传。彩票销售站点如果同意做此项业务,则由公司上门人员在该站点的电脑上安装该公司的网络客户端,进行网上充值,即给该网站银行账户上汇款。彩票站点面向彩民进行宣传其代理的缩水公司的具体玩法,促使彩民进行认购。彩票投注站加盟后,该公司按服务费的10%至20%给客户端(加盟后的彩票投注站)提成。

  公司内部招聘了一名副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又根据不同的区域设置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负责发展本区域的业务和经营管理,负责本业务区域内每日的结算。公司的业务员或区域代理负责去本区域内的彩票销售站点做业务介绍,吸引彩票站的工作人员和彩民光顾他们公司的网站。

  到被警方破获时,这一非法业务不仅发展到我省13个市地的1400余个经营点,而且还吸引了辽宁、河北、吉林、天津等8省市的彩票销售站点的广泛参与,非法经营额达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警方提醒:彩票销售站要守法经营

  因“缩水公司”给的提成可观,使我省的很多彩票经营站点趋之若鹜,纷纷加盟“缩水公司”,短短几个月时间,省内就有1400余家彩票销售站点有过这种“缩水”彩票销售方式。“缩水”彩票的“高中奖率”也引诱着众多彩民热衷于此,心中打着小算盘,根本不考虑这一做法的危害。这一行为极大冲击了彩票行业的健康发展,使国家的公益性资金大量流失,同时对彩票市场的诚信造成巨大损害。办案人员介绍,从我省体彩、福彩销售中心反馈来的信息表明,此起案件破获后的一个月,省内体彩、福彩的销售额比前一个月增长了180余万。而实际上每期彩票的销售额基本上浮动不大,而且经常购买彩票的是一批相对固定的人群,这增长出的180余万元绝大多数是以前流向“缩水公司”的“服务费”。

  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案件科曹太训科长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此种类型的犯罪正呈现上升势头。除了牡丹江这家“缩水公司”外,在我省进行“缩水”彩票销售的公司仍然存在,网监总队已经掌握了大量线索,下一步将加大打击力度,把这种“缩水公司”一网打尽。同时,也提醒省内众多的彩票销售站,不要受“缩水”公司的引诱,做到守法经营。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