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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将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实行证件暂扣
2007-04-09 06:58: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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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电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建设厅了解到,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今后在工程建设期间,我省将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的证件进行暂存监管。

  在进行安全施工审查(备案)时,建设安全部门要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原件暂存,并制作复印件,将其返还本人,原件待工程竣工或按照规定办理人员调换手续后返还。

  据了解,此项措施将对出现安全事故后防止相关人员逃跑和追究责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