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0日电 题:越狱逃亡四年后我选择了自首
讲述人:李克(化名),新建监狱在押犯人,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1999年10月23日,我和同伴在镇上闲逛,看见一个人推着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黑色提包,就打起了歪主意。同伴上前推了那人的自行车一下,当他扭头看时,我趁机取下车把上的提包。提包里有5000元,我把分到的2500元藏到了家里。很快,我被警方抓获,被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间,我的一位“狱友”对我说:“咱俩越狱吧,只要能跑出去,谁也找不到,跑上几年就没事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兴奋,过了几日下午收工后,我们互相使了眼色,撒开腿拼命地往前跑。
逃出来后,因为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太久,我一直不停地换地方。重重的压力让我痛苦万分,投案自首还是继续逃亡?这时,我想起了我以前的老板。见面后,我把事情全盘托出,他听后考虑了半天劝我投案,建议我先和家人取得联系。
我通过查号台查到了弟弟的电话,4年来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禁不住放声大哭。弟弟也哭着对我说:“哥,你回来投案吧,爸的身体很不好,你回来了还能见上面,你要再不回来,可能这辈子就见不上咱爸了。”他说,民警常常到家里来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弟弟告诉我,他已结婚生子,家里不用惦记,并动情地对我说:“哥,我送你去监狱,住满了这几年,你就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
2006年11月9日凌晨,我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公安机关自首。如果当初没有越狱,现在我已经重新开始了正常的生活。经过了4年寝食难安的辛酸逃亡后,我又回到了监狱。我被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加原判残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本报记者陈云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