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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上门开锁须先到派出所登记
2007-04-11 12:17: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常才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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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1日电 近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出台了新的《开锁业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开锁从业人员必须在派出所登记备案。群众求助上门开锁,开锁人员须先到派出所登记,然后由民警陪同一起到求助人员家开锁。

  双鸭山警方经过调研,摸清了全市开锁从业人员的底数,对全市开锁人员逐一建立档案。每个开锁从业人员都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与公安机关签定了安全管理责任状,并递交了保证书。

  双鸭山警方要求开锁从业者统一更换手机号码,将更换后的号码及住址统一制成联系卡,由各派出所统一管理,禁止开锁从业人员私自张贴广告。要求从业人员对每次求助开锁的情况全面登记,并要有求助群众签字。群众如求助“110”开锁,“110”指挥中心将根据求助群众的地址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派出所与开锁人员联系。开锁人员到派出所后与求助群众、社区民警共同去开锁。如群众直接与开锁人员联系,开锁人员须先到派出所登记,由民警陪同方可进行开锁。未经公安机关允许,开锁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招收徒弟或培训工作。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