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1日电 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0.7%,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与大连并列第35位,从整体发展态势看,哈尔滨市今年价格涨幅将高于去年,但哈尔滨市居民消费增长乏力,购房、教育、医疗三大支出抑制居民其他消费的支出。
据悉,今年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走势平稳,前3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0.7%,低于2006年同期涨幅0.8个百分点。据统计,自2006年至今,消费价格的上涨面已不再局限于食品等少数类别,从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八大类商品构成看,价格变动升降各半。其中,居住类上涨6.0%、食品类上涨2.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6%、烟酒及用品类上涨0.2%。而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以及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下降4.0%、1.1%、0.9%和0.6%。
统计分析,居民消费价格变动主要因素除了食品价格上涨外,一季度居住价格上涨幅度居八大类之首,影响力赶上了食品类。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哈尔滨市居民消费增长乏力,近5年居民消费增长速度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受消费增长速度缓慢的制约,总体供大于求的局面难以改变,消费价格也将有所下降。此外,房价的持续高涨、教育支出和医疗费用的刚性增长,大大削弱了居民在其他方面的消费,抑制了居民的消费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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