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6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对个别安全信息超时报送、报送不准确的学校进行了通报。
2006年7月6日,牡丹江师范学院一名学生因病死亡。但学校上报时间却在2006年9月14日。2006年6月8日,尚志市一面坡中学的学生将另一所中学的学生剌伤致死案件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上报。此外,目前黑龙江省还有个别学校至今未落实学校安全事故报告人制度。
为此,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要求,涉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如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一律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上报。并要在报送信息中交代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经过、后果、处置措施、当前情况等,并随时跟踪事态进展及处置情况,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对因迟报、漏报、虚报、瞒报教育安全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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