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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安民心 就业促振兴 黑龙江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积极发展
2007-04-17 16:34: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单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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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7日电 题:社保安民心就业促振兴——数字见证黑龙江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记者 单志华

  2007年春节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为部分贫困下岗职工送去一份“特殊年礼”——2000多个就业岗位。当下岗职工石光华接过公益性岗位上岗通知书和社保补贴后,激动地说:“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今年,牡丹江市在扶贫解困送温暖活动中,从政府公益性岗位资金中拿出1440万元,开发、购买了2000多个就业岗位,专门提供给零就业家庭、残疾人、“4050人员”及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目前,牡丹江市已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6000多个。据统计,2006年黑龙江省城镇新增就业达到70.8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9万人,其中“4050”人员就业16.02万人。2007年,我省将继续把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重点,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集中援助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使我省年城镇新就业人员达到70万,新增就业人员6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万,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关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与,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和措施,促进劳动与社保事业进一步发展。

  数十万农民工受惠社保劳动有保障

  2006年,黑龙江省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使数十万农民工受惠于社会保障。黑龙江省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通过收缴工资保障金、严肃查处欠薪案件等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为确保农民工工作取得实效,我省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提出,我省农民工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认真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要使农民工最低工资达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在200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历年拖欠工资,争取不发生新的拖欠;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用人单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70%以上;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切实维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到2006年底,全省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5亿元;全年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同比下降了60%。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计划,使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技能,且能够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通过贯彻落实“平安计划”,使6.6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将29.5万名农民工纳入了医疗保险。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城镇中、小学万名接受一义务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与服务水平,出台了19条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降低了农民工进入大中城市的落户门槛,解决了一些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久未解决的户籍问题。

  三类人员办社保享补贴生活有依靠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可对我省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补贴60%。

  目前,我省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中,近七成是灵活就业人员(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等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细则》中规定,下列三种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再就业优惠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持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发放的《灵活就业证明》,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一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保关系在所属辖区内,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岗失业人员。

  十一五规划为我省劳动和社保事业指方向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将新增就业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共培养高技能人才23万人,其中技师5万人,高级工18万人;培养中级技术工人40万人;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35:40:25。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06万人、1000万人、470万人、500万人和200万人以上,有50%以上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逐步增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7%,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的达到80%以上。2、社保试点工作全面结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

  五大举措促进劳动与社保事业发展

  2007年,黑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在五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参加医疗保险,尽快将无业居民和未成年人纳入医保范围。

  ——促进就业水平。今年,劳动部门将重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就业困难群体,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困难人员提供资金扶持,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通过“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的模式,将培训和就业紧密结合,帮助求职者最短时间内实现就业。

  ——扩大社会保障。今年黑龙江省要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规模提高到8%;失业保险以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重点,确保参保人数稳中有升;医疗保险要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参保,尽快将包括无业居民、未成年人在内的城镇各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工伤保险要加大煤炭、建筑施工企业等高风险行业参加的力度,有计划地将事业单位、民办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培训技能人才。今年起,黑龙江省将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工学校教师培训、公共实训等三大基地,力争培养高技能人才4.4万人,其中新技师1.1万人,技工院校招生3万人,其中招收高级工5000人,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

  ——清理非法培训。黑龙江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清理非法、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严厉打击培训机构举办“保过班”、买卖证书等行为,杜绝培训机构组织参加异地鉴定等违规行为。同时,建立“黑龙江职业技能培训网”和“黑龙江民办职业培训网”,作为政策发布、公告公示、网上申报、曝光不规范办学行为、投诉申告、合法学校查询等信息平台。

  ——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部门将推进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同时,强化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等措施,力争到年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应签企业的45%以上。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