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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处方行为 大夫开药要用通用名
2007-04-25 10:39:1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龚南红 何璨 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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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5日电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从5月1日起,按卫生部要求,黑龙江省各医疗机构所用药品,均要制定本院的药品处方集,规范医生合理用药,按药品通用名开药。

  据了解,省卫生厅要求各医院机构,以卫生部日前下发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为基础,制定出本单位的药品处方集。从5月1日起,医生开药统一以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而不得以商品名开方,以推动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处方行为。

  据介绍,《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共收录26大类93个亚类的1029个药品,其中单一成分药品为1009个,复方药品(制剂)为20个。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为目前临床常用的西药药品通用名称,未收载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药品名称,这些药品名称应依照《处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书写。此外,《目录》将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和临床需求,不定期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