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8日电 日前记者从市房产部门获悉,2007年,双鸭山市城市住宅建设以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主,普通商品房建设为辅,加强南市区等地段的改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要达到整个住宅供应总量的70%以上。
双鸭山市将以成片开发、成片建设、配套完善、设计新颖、功能齐全为住宅小区建设方向,实行3万平方米以上整体开发竞价招标制,加快住宅建设发展步伐,改善城市面貌和居住环境。2007年,全市住宅建设开工面积逾40万平方米,其中危房棚户区改造20万平方米以上,人居住房建筑面积增加0.32平方米,达到20.60平方米。
双鸭山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规范发展。调整住房供应的套型结构、价位结构和区位结构,市中心区集中建设商品住宅,市中心区边缘和平房棚户区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要达到整个住宅供应总量的70%以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要达住宅套数总量的70%以上;深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工作,严格查处和规范无证预销售房屋、哄抬房价、面积缩水、虚假中介等行为;启动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建立健全职工住房档案,按照"先局部带全部、逐步扩面"的原则,推动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深入开展利民行动,继续实施旧小区改造、平改坡、雨中送伞工程。集中改造1个旧住宅小区,对文南小区实施平改坡改造,对市中心区15栋房屋实施雨中送伞工程,解决居民住房实际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拓展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年底前各县全部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的廉租住房资金保障机制,全市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70户。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立项审批制和预销售价格审定制度,严格"两证"、"两书"管理,实行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实行房屋预销售联机备案登记制,筹建房屋交易大厅,方便群众房屋交易。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