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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冰城马路不酥才怪
2007-05-20 06:25: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邹呈娣 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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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0日电 哈尔滨市“酥皮路”的系列报道,不仅引起了市民的普遍关注,也聚焦了众多曾经或正在参与哈市道路建设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目光。一位曾参与哈市道路建设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由于存在道路建设单位降低设计标准、市场竞争低价中标、项目方层层分包等问题,施工企业如果按照正常标准施工,则基本是无利润,甚至亏损。“所以,施工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便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这样修建的道路不酥才怪呢!”

  建设单位省钱 降低设计标准

  这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表示,哈尔滨作为北方高寒气候的城市,修路时必须采用高标准和新工艺才能保证短时间不翻浆。国家规定,使用沥青混凝土铺设的道路,设计标准应达到10年至15年不翻浆,期间,允许正常的养护、“盖被”及“打补丁”。而在哈尔滨市,道路建设单位为了少花钱多办事,常常会降低道路的设计标准。

  他说,建设单位在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后,按规定,设计单位应根据道路的交通量(车辆的重复行驶次数和车辆经过频率)、道路等级等各种因素规划和设计道路,同时要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最终根据道路设计规定确定图纸。建设单位在这一环节中为达到少花钱的目的,往往会向设计单位提出降低设计标准的要求。设计的低标准势必造成道路的先天不足,寿命大大缩短,使用几年后就开始翻浆,无法满足城市交通的需要。

  市场竞争激烈 “赔本”买卖也抢

  “上世纪90年代,哈尔滨市的市政工程企业不足10家,国有的大型企业被指定负责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维修。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今哈市具备3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已超过90家。”这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表示,现在市政工程都采用招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由于竞争对手较多,为了拿到工程,施工单位竞相压价,有的甚至以接近工程概算的价格进行竞标,这样一来,中标企业的中标价格基本上与成本相差无几。

  “哪个企业也不会去做赔本买卖。由于工程款只能满足施工需要,中标的施工单位在失去利润空间的情况下,为赚钱只能偷工减料。” 这样施工的道路怎么能验收合格呢?这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说,施工单位可以买通监理公司,双方在验收的时候做手脚蒙混过关。近年来,哈市相关主管部门对道路质量问题的监管不到位、追溯力不强,在道路出现翻浆问题后很少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这也造成了“酥皮路”遍布的现象。

  层层转包截留牺牲质量获利

  这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偷工减料,道路质量难以保证。而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层层转包,更将哈市道路破损“酥皮”问题推向了不可收拾的境地。

  “恶性竞争使施工方在参与竞标过程中将施工概算都算到了‘骨头’,如果按规定施工已基本无利可图。一些不具备资质但又想赚钱的人纷纷闯进施工市场,借用有资质施工企业的证照参与投标,中标后,无资质的人必须按一定比例给付所借证照部门‘管理费’。由于转包工程后能力不足,无资质者便通过再次转包的形式获利,成了工程层层转包的‘中间人’。”

  这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举例说,哈市一条车流量较大、质量较高的一类街道,每平方米的预算工程款约为180元,其中10%是施工企业的利润,这样每平方米路面最低的施工费用约为162元(180-180×10%)。每次转包时都有1.5%至8%的工程款被截留,然后当作“管理费”交给上一方。按8%的比率计算,第一次转包后被截留的工程款约为14.4元(180×8%),所剩的工程款约为165.6元(180-14.4),施工企业的利润约为3.6元(180×10%-14.4);第二次转包后被截留的工程款约为13.248元(165.6×8%),所剩的工程款变成了152.352元(165.6-13.248),已经不够路面的最低施工费用了,施工企业已没有什么利润了。即使按照中间的截留比率5%来计算,经两次转包后,施工企业的利润也少之又少。兜底儿的人为继续获利,只能牺牲质量。只不过是,转包的环节少,“酥皮”可能就慢些;转包的环节多,“酥皮”往往立竿见影。

  这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指出,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道路“酥皮”。哈市要想将“酥皮路”从城市中铲除,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在道路质量的监督、验收方面不能走过场。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