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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07-05-20 17:23: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韩维利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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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0日电(韩维利 记者印蕾) 黑龙江省政府20日在鸡西市召开煤矿“5·19”重大瓦斯事故分析会。会议指出,今年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总量明显下降。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鸡西市城子河区振兴煤矿“5·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给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

  2007年5月19日6时20分,鸡西市城子河区振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经现场初步分析,事故矿井是由于局扇没有启动,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该矿始建于1996年,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教训,拿出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截至19日17时30分,遇难人员尸体已全部找到,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事故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促进和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进而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会议对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是要严把煤矿开工验收关,切实加强已开工和处于整改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矿井验收开工前必须高度重视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工作,瓦斯积聚严重的必须由专业队伍排放。对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派专人盯守,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防止整改矿井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对所有已经通过开工验收开始生产的煤矿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逐项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安全没保障的要立即停产整顿。二是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所有煤矿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数量安装瓦斯监测监控探头,并确保系统正常工作。一旦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无计划停风和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要抓紧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地方高瓦斯、按高瓦斯管理和瓦斯经常超限的矿井要加快瓦斯抽放系统建设。三是国有重点煤矿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瓦斯治理各项工程的推进落实,年底前达不到瓦斯治理标准的一律停产;要不断完善和加快推进安全管理体制创新,调动全员职工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要实现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四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要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今年已公告的第一批135处关闭矿井按期关闭到位,并争取早关、快关,坚决做到关实关死,不留后患。五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查处煤矿安全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煤勾结等腐败问题。

  今年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782起,同比减少3420起,下降47.5%;死亡666人,同比减少135人,下降16.9%。其中,煤矿发生事故33起,同比减少15起,下降31.3%;死亡38人,同比减少39人,下降50.6%。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