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3日电 从5月24日开始,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驾驶警车不着制式警服、伪造警车标识和套挂警车牌照等问题。
5月4日16时30分,省公安厅值班室接到举报电话,一名男子酒后驾驶一台皇冠2.8警车驶入哈市南岗区一地下车库。经查,驾驶人张某不是警务人员,他持有两张伪造的警官证,该车为假警车。目前,督察部门已将该“警车”依法扣留,假警察张某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5月18日12时,群众举报称,哈市香坊区某工厂院内停着一台警用面包车,是该厂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经查,驾驶人王某是该厂厂长,不是警务人员。王某驾驶的面包车车架号与行车证不符,系私自喷涂警用标志,套挂公安牌照,属假警车。此案现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切实加强对警车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纠正个别民警违规驾驶警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干扰交通秩序的行为,省公安厅决定从5月24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行动。这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将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在全省各地主要街路设立检查站,对驾驶警车不按规定着制式警服、伪造警车标识、套挂警车牌照和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以及非法喷涂警用标志的地方牌照车辆进行检查。同时,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制式警车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组织和非警务人员驾驶制式警车和非法伪造警用标识、喷涂警用外观标志的警车进行现场督察。
今后,省公安厅每季度对警车使用情况开展一次督察,各市、地公安局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督察,县(区)公安局每个月对警车使用情况开展一次督察,杜绝非法使用警车和不按规定驾驶警车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