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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实行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处理 党政机关先期实施
2007-05-25 11:10:5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梅广欣 叶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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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电 从6月5日起,哈尔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产生的废弃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视机、摄像机、空调、冰箱、洗衣机、荧光灯管等电子产品及硒鼓、墨盒等零部件不得再随意处置,必须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利用。这是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废弃电子产品集中收集处理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通知》还提出,待时机成熟时,这项措施的实施范围将扩大到全社会。

  《通知》规定,市财政拨款的各单位在5月31日前,须将本单位现有废弃电子产品明细报环保部门,今后在每年10月31日前,要将该年度废弃电子产品处理情况报环保部门备案。自6月5日起,哈尔滨市财政拨款的各有关单位废弃的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视机、摄像机、空调、冰箱、洗衣机、荧光灯管等电子产品及硒鼓、墨盒等零部件,要进行统一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利用,其收集和处理工作由哈尔滨工业废物交换中心负责。各有关单位不得私自处置、丢弃或同生活垃圾混排废弃电子产品。环保部门将对各单位废弃电子产品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定统一收集、处置的单位实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按规定处置的由环保部门认定后通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原则上不予更新或增加电子产品。

责任编辑: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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