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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埠交强险浮动费率可能延缓执行
2007-05-25 11:47:3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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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电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今年7月1日后,与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实行,即车主第二年交强险的费率将根据上一年其道路违章的情况进行上下浮动,以此实现“奖优罚劣”。24日,记者在对哈尔滨市各家财险公司走访后了解到,由于目前省内保险公司与交通管理部门尚未开展交通肇事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因此,哈市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的工作可能推迟。

  据了解,我国自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交强险制度,由于是全新保险制度,故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先依车型执行全国规定价格,42种车型对应42种费率。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即一辆车若多次出险,第二年续保保费会上涨,而常年不出险车的保费则逐年降低。

  记者走访哈尔滨市多家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均表示,由于目前省内保险公司与交通管理部门尚未开展交通肇事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各财险公司总公司目前也未下发关于如何实施交强险续保浮动费率的相关通知,因此,哈埠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的工作将无法在7月1日后立即执行。哈市一些车主告诉记者,建立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目的就是要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希望早日实现浮动费率。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