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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机构办贷款增多引起银监部门警觉
2007-05-25 14:20: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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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电 提供贷款服务的广告信息都发到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管理局一位负责人的手机里。近一段时间社会上非银行机构的贷款行为较为普遍,省银监局察觉出这其中有诈,日前他们开始着手此项调查,调查范围涉及全省。

  不只是发在手机短信里的贷款小广告,省内多家城市晚报广告版、哈尔滨部分主干街道旁,均可见“帮您贷款”的广告。这样一来其服务内容似乎也显得光明正大。

  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市民反映,他们也曾收到过类似信息。吴先生说他倒是认可这种“服务”。向亲戚朋友借钱,如果被拒绝,伤感情。如果将来急需用钱,可以考虑尝试一下这种“借钱”方式。

  银监部门明确提醒:这类“贷款”服务,有的在打国家贷款法规、政策的“擦边球”,有的已属违法行为,百姓应小心行事。贷款公司教用户歪点子

  根据某份城市晚报广告提供的贷款服务联系电话,记者拨通一家贷款服务机构。接电话的男士称,如果是个人贷款,月息9厘。1年期贷款,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每3个月还款一次。记者问对方单位全称,该人回避了这一问题,他说,他们那里是银行的一个下属机构,专为公众提供代办贷款服务。

  另一家类似的贷款机构工作人员称,个人借款者需接受该机构房产评估,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一家“投资公司”声称,该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月息1分利,分期还款,半年一次;同时借款人还需支付该投资公司贷款总额10%%的手续费。

  还有一家所谓的贷款咨询服务公司推出了一个绝妙的贷款“点子”。该公司管理人员向记者介绍该公司推出的所谓“个人信用贷款”。他说,如果借款人想借10万元人民币买房,该公司将为借款人代办10张银行信用卡。每张信用卡最多可透支1万元,这样借款人可凭10张这样的信用卡透支购房。非银机构贷款服务大多违法

  目前,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管理局对出现的非银行机构贷款服务已有所警觉。

  该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宋彦囡说,目前全省各大城市出现的这类非银行机构的贷款服务,多年前在南方一些城市已存在。目前股市投资热更为此类贷款服务的“业务拓展”推波助澜。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商业银行才有资格从事存贷款业务,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放商业贷款。未经许可,任何组织不得擅自发放贷款谋利。

  该处工作人员说,国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处罚较为严厉,但是对面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者的处罚,相对来说较轻。这也是目前提供贷款服务者敢于公然提供此类服务的原因。

  有关人士说,国家法律不禁止自然人之间借贷资金的行为。一个自然人向二三十人发放贷款谋利,其利息只要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亦属合法行为,法律予以保护。但是如果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以宣传单、广告、推介会、说明会的形式向不特定的人群提供贷款服务,其性质就发生改变,属违法行为。

  宋彦囡说,某些非金融机构打着“贷款咨询服务”的幌子,为借款人提供一系列中介服务,比如代办贷款手续,搞房产评估,收取服务手续费等行为,亦不合法。目前该局已请工商部门协查此类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该局办公室邓主任认为,此类贷款服务者中有些人可能与当地某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人员往来密切。这些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其实来自银行资金。他们靠收取高额贷款中介费谋利。

  银监部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在如今贷款手续较为简便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机构贷款,须支付很大一笔手续费,并不划算。假如持信用卡透支消费,如不能按期还款,将支付很高罚息,个人财产风险也将加大。“黑贷款”电话号码已被报停

  记者拨通另一个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一南方口音的中年男子称,借款者可前往农业银行某营业网点,根据他提供的银行账号,交2000元贷款手续费,取得回执单后,再给他打电话。记者问那笔手续费为什么不能当面给他。他说:“这种贷款行为是违法的,你难道不晓得?”

  省银监局人士认为,这种行为已涉嫌诈骗。近日报载哈尔滨市南岗区城管局已将17部“黑贷款”电话号码申请报停。

  西谚有云,骗子总能找到受骗的。这股“贷款服务热”中出现的此类骗子不会就此罢手。

责任编辑:邱士民